隆(略)保安服务项目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略)保安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二、更正信息:
现对原磋商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进行更正,以下为更正内容:
1.评审细则及标准“服务方案”中:“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预案进行综合评(略),包括以下内容: ①自然灾害;②涉及采购人的纠纷事件;③治安案件及交通事故;④火灾爆炸事故;⑤群体性事件等;以上五项方案内容齐全的得(略),每缺少一项扣4(略);每一项中有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略),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略)。”现更正(略)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预案进行综合评(略),包括以下内容: ①自然灾害;②涉及采购人的纠纷事件;③治安案件及交通事故;④火灾爆炸事故;⑤群体性事件等;以上五项方案内容齐全的得(略),每缺少一项扣5(略);每一项中有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5(略),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略)。
2.评审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中删除: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中每有一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4(略),最多得8(略)。
3.评审细则及标准“业绩”:“供应商从(略)年(略)月(略)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保安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略),本项最多得6(略)。”更正(略)“供应商从(略)年(略)月(略)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保安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略),本项最多得9(略)。”
修改内容(略)
1.“服务方案”第三条中“应急处理预案”单项条款(略)值,由原来的4(略)修改为5(略)。
2.删除“履约能力”中: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中每有一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4(略),最多得8(略)。
3.增加“业绩”(略)值,由原来的2(略)一个类似业绩,修改为3(略)一个类似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
隆(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