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略)吴(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略)- (略)。
2.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略)上发布,敬请留意!
3.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略)﹞ (略)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 (略)〕 (略)号)的规定执行。
3)根(略)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 (略)〕 (略)号)的规定执行。
4.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略)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
6.本项目采用(略)形式,请(略)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略)。(略)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供(略)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略)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须使用 (略)证书解密电(略)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略)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略)状态。
8.操作事项
( 1) (略)证书(略) <(略)采购活动需(略)电子签章。 (略)证书及电子签章的(略)方法详(略) --法规政策 --《(略)财政厅关于更换(略) (略)和电子签章的(略)界面中的“新 (略)办(略)下的政务 (略)证书,(略)内各(略)下的政务 (略)通用。
苏州(略)地址:(略)4(略)窗口,咨询电话: (略)-(略)。
(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略)后选择具体项目,(略)“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 3)电子投标准备
(略)咨询: (略)-(略);
(略)技术咨询电话: (略)-(略)-(略);
签章使用问题: (略)-(略)、 (略)-(略)、 (略)、 (略); (略)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略)-(略);智(略)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9(略)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略)采购合同信用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