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厅统一安排部署,(略)将开(略)按期建成并实现预期功能,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单位,诚邀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
一、参与遴选单位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主体,可参与本次遴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保障(略)络建设、智能化监测设备部署、大数据与AI技术应用等方面具备成熟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条件提供承诺书。
二、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从(略)单位中择优选定,各单位按抽签顺序逐个入场,通过(略)建设方案,展示时间控制在(略)钟以内;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投票,选出1家得票率最高的作为合作单位。
三、合作事项要求
(1)能够(略),围绕“提升生产效率、强化监测预警、实时调度监管、提供精准服务”目标,开发建(略)监测、数据(略)析、AI识别等技术,实现生猪养殖场智慧监管。
(2)确定合作单位后半个月内,(略)个((略)至少1个以上)大型生猪养殖场鱼眼摄像头或监控机器人等智能化监测设备(略)实现数据共享。(略)年底前(略)个现有大型生猪养殖场智能化监测设备全覆盖。
(3)通过采集生猪数量、体重、活动等数字及影像信息,实现生猪养殖数据统计、环境监控、安全监管等功能。
(4)保障试点期间正(略)可持续发展。
(5(略)建设运行费用由合作单位自行承担,试点期(略)相关政策而定。
(6)关于建设投入、运营维护费用等内容仅作为单位业务能力展示,不作为后期政策支持依据。
四、(略)时间及相关要求
(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略)地址:(略)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提交材料要求:需提交(略)建设方案文本(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基础(略)建设交付能力、运维服务能力等内容)、一式五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略)汇报PPT电子稿。
五、遴选评审时间、地点
遴选评审时间:(略)时间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
遴选评审地址:(略)2(略)会议室。
附件:(略)试点建设综合
评估参考要素.docx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