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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居民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答疑补遗文件。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供水一户(略)答疑及补遗项目编码:AA(略)各潜在投标人:(略)供水一户(略)答疑补遗通知如下:一、答疑部(略): 提问1: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组成联合体单位进行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相关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盘活存量
资产要求? 回复:本项目
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提问2:本项目“盘活存量资产要求”得(略)仅为(略),部(略)单位为了恶意竞争,宁愿放弃该得(略)项,转而进行异常低价
报价,最终取得中标。为防止不参与资产盘活的单位恶意低价
获取中标,强烈建议招标人设置限价的(略)%为异常低价警戒线,当
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投标人须在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略)提供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投标人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部(略)按投标的下浮比例进行(略)析等成本构成的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详细(略)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略)场、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等理由进行解释。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回复:详见补遗部(略)。 提问3: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2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
评标办法第2.2.2(1)中,又要求“盘活存量资产要求”。为了企业更加高质量发展及盘活资产,建议招标人修改(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牵头单位须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建设内容,另一成员单位独立完成资产认购。”回复:本项目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提问4:合同专用条款(略).2.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略)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承包(略)照管、成品保护、(略)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经审定结算金额的0.5‰天(略)违约金。此处处罚金额较大,请问是否可以约定为(略)天?或者将合同额得5%约定为处罚上限?回复: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提问5:合同专用条款2.4.1.1,施工场地的提供是否采用一次提供全部施工场地?回复:本项目无法一次性提供全部施工场地。提问6:合同专用条款1.1(略)量
清单错误时,请招标人明确是否调(略)合同价格?回复:调(略)。提问7: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回复:可以。 提问8:新点(略)文件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是否以新点(略)文件为准?回复:以新点(略)文件为准。提问9: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组成联合体单位进行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相关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盘活存量资产要求?回复:本项目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提问(略):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2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评标办法第2.2.2(1)中,又要求“盘活存量资产要求”。为了企业更加高质量发展及盘活资产,建议招标人修改(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牵头单位须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建设内容,另一成员单位独立完成资产认购。”2、本项目“盘活存量资产要求”得(略)仅为(略),部(略)单位为了恶意竞争,宁愿放弃该得(略)项,转而进行异常低价报价,最终取得中标。为防止不参与资产盘活的单位恶意低价获取中标,强烈建议招标人设置限价的(略)%为异常低价警戒线,当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略)提供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投标人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部(略)按投标的下浮比例进行(略)析等成本构成的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详细(略)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略)场、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等理由进行解释。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回复:1、本项目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2、详见补遗部(略)。提问(略):请问招标人,招标文件是否可以改成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独立负责施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独立负责资产租赁,若中标由负责租赁资产的单位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回复:本项目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提问(略):为防止不租赁资产的单位恶意低价获取中标,建议招标人设置限价的(略)%为异常低价警戒线,当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略)提供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投标人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部(略)按投标的下浮比例进行(略)析等成本构成的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详细(略)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略)场等理由进行解释。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回复:详见补遗部(略)。提问(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中的第3条,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这个类似业绩,新(略)业绩可以吗?必须是跟本项目一(略)业绩吗?回复:可以是新(略)业绩。提问(略):当前形势下,巡视组明确指出盘(略)招标挂钩不合理,本项目仍然明确写入文件中,该操作是否合理?是否应该删除相关条款?回复:招标文件中“盘活存量资产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不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要求。提问(略):投标人
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请问此处的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回复: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问(略):(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吗回复:问题阐述不明确,无法回答。提问(略):(略)已经取消此类资产盘活条款,本项目为何还要明码标价,该条款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应该删除?回复:招标文件中“盘活存量资产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不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要求。提问(略):请问这个招标文件未勾选,是否按:“¨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规定的建筑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其中,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符合该行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的,该联合体方可免除投标保证金。“执行”回复:本项目中小微企业投标人不实行免除投标保证金。提问(略):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回复: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提问(略):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回复: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提问(略):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回复: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提问(略):中央巡视组已经明确对资产盘活提出不合规,设置此类条款,是否充(略)考虑了合规性问题?回复:招标文件中“盘活存量资产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不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要求。提问(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重庆的投标保函要求的格式是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格式,独立格式的投标保函就是受益方只要发起索赔,无需任何理由,保函开立方就必须在保函约定的工作日内进行赔付,如果不进行(略)的
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略)已经烂掉根本没有赔付能力,根本不能满足招标文的条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略)开出的纸质保函还是有效的吗?据(略)公开(略)因为开出的保函索赔不进行赔付已经至少有5笔,具体如下:1、案件名称:(略),重庆涪商(略)公司合同纠纷的案件,案号:((略))渝(略)民初(略)号;2、(略),重庆涪商(略)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案号:((略))渝(略)民初(略)号;3、(略),重庆涪商(略)公司合同纠纷的案件;案号:((略))渝(略)民初(略)号;4、(略),重庆涪商(略)公司合同纠纷的案件,案号:((略))渝(略)民初(略)号;以上案件只是公开的部(略)案例,还有没有公开的信息呢,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格式根本无法实现,以(略)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根本无能力做第三方担保,请受益人业主方、投标供应方、相关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
金融监管职能部门能加强监管,(略)这种根本没有赔付能力,根本不能满足招标文的条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略)滥竽充数的,导致财政
资金无法得到安全保障。回复:1投标人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在开具纸质投标保函之前,可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向纸质投标保函开立人(略)所在地的金融监管部门核实该开立人出具保函的资格能力、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事项,以切实保障投标人自身的合法权益。2纸质投标保函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提问(略):本项目是否有预付款,若有,比例是多少?合同上没有明确,而且标书合同样板中的(略).2和后面的(略)矛盾?请业主给出明确的答复?回复:本项目无预付款。 二、补遗部(略):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增加以下内容:(略)、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略)%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略)中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作如下修改:原文: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投标函部(略)(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略)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略)明的(略)修改(略)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投标函部(略)(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略)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略)明的(略)(4)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略)%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略)投标函部(略)及经济部(略)评审标准投标总报价对应内容修改为“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略)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2.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略)%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略)中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略)投标函部(略)及经济部(略)评审标(略)量清单对应内容修改为“1.投标人应(略)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略)量应(略)量清单一致。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略)投标函部(略)及经济部(略)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对应内容修改为“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A:综合
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增加以下内容:A-(略)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略)%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