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略)采购活动;
( 2)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投标(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相关截图材料 );
2. 集中勘察(略)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略)。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5日前,代理机构将 招标 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略)投标人,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 质疑 文件。
3.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响应文件中,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略)采购资格审查环节,(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略)份)(略)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略)参(略)采购(略)及电子签(略)页“新(略)指南”(略)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略),并制作(略)。《操作手册》(略)地址:(略)。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