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略)年至今反(略)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略)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的影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略)变迁:地标建筑(如白鹅潭、沙面)、旧城改造、交通设施(桥梁、(略))等今昔对比影像。
(二)文化传承:
民俗活动:(略)、(略)、端午龙舟、粤剧曲艺、非遗技艺(广绣、牙雕)等;
文物古迹:陈家祠灰塑陶塑、文塔、西关大屋、荔枝湾涌景观等;
节庆盛事:春节烟花汇演、(略)、(略)宵灯会、端午龙舟赛等。
(三)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略)场、珠宝玉器)、(略)(上下九、永庆坊)、老字号变迁等。
(四)社会生活:(略)井百态((略)早茶、(略)巷生活)、(略)治理、教育医疗、居民生活变化等。
(五)自然与生态:荔枝湾、白鹅潭、醉观公园等四季风光、古树名木保护、河涌治理、(略)建设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要求
(一)内容真实:作品需为(略)年1月1日后拍摄的原始影像,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及身份(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背景、摄影者等。
(二)格式规范:(略)格式为JPG,大小不低于4MB(历史老照片可放宽);单幅或组照均可。
(三)权属清晰:作品须为投稿者原创,无著作权、肖像权争议。
四、征集、投稿方式
(一)征集方式:无偿征集,经评审入选的摄影作品,(略)国家档案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二)投稿方式:
(1)(略)投稿:(略)至,(略)主题注明“荔湾摄影征集+作者姓名”;
(2)线下提交:邮寄或送(略)档案馆(地址:(略)7号),信封标注“摄影征集”。
五、有关情况说明
使用授权:投稿即视为授(略)国家档案馆无偿用于地方史志编纂、展览、出版及公益宣传(署作者名);未入选作品不予公开,严格保护投稿者隐私。
法律声明:如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电话:(略)-(略)(蔡先生、李女士)
(略)国家档案馆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