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略)级专精特新专项培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其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略)级“专精特新”专项培育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级专精特新专项培育服务。
(二)项目资金
人民币2.7(略)(含税),报价超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四)项目服务内容
1.企业走访摸查:走访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不少于(略)家,电话摸查企业不少于(略)家,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查,实地了解企业发展现状、诉求和痛点。
2.培训及辅导:对企业进行政策宣贯及辅导不少于6场;帮助企业精确了解政策,通过指导服务,增强企业申报意识,提升企业申报水平,充(略)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3.(略)级专精特新人才引进:帮助人才理解政策细节,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并最大化利用政策优势。协助人才准备和提交各类国家级、(略)级、(略)级人才项目的申请材料,如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对已引进的人才进行后续跟踪服务,定期收集反馈,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质量。
二、项目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投标人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项目投标材料要求
(一)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略));(二)法定代表人(略)明或法人(略)(原件);
(三)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服务企业经验证明材料等(附合同关键页等),具有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咨询、培育辅导、人才服务等相关项目经验;
(四)项目服务工作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和目标、工作进度、团队人力投入、报价及预算计划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一式一份,资料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略)并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四、评定标准
(略)科技工业(略)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服务内容、拟投入团队及咨询力量、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程序确定受托机构。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专精特新及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案例多、政策咨询深、培育辅导精、人才服务全的机构。
五、征集、评审及公示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略)年8月(略)日至(略)日(工作日9:(略)–(略):(略));
评审时间:(略)年9月1日至9月3日(共3个工作日);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略)站公示。
六、提交方式
邮寄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
七、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未密封或未(略)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无论是否中选,申报材料均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略)科技工业(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