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略)跑汽车抖音&小红书门店培训项目
招标公告
- 标段名称:(略)年度(略)跑汽车抖音&小红书门店培训项目
- 项目概述: 本招标项目核心目标聚焦于(略)跑新媒体头部门店能力的显著提升,并着力推进小红书头部 KOS 的孵化打造,最终实现潜客数量与订单量的实质性增量。
项目旨在通过专业的服务支持,进一步强化(略)跑汽车头部门店的新媒体矩阵自建能力,全面赋能终端运营,打破头部门店账号的发展瓶颈,促进优质账号的沉淀与成长。服务内容将涵盖经销商矩阵新媒体运营策略规划,为经销商提供清晰、可行的运营方向;开展(略)及线下培训孵化服务,提升门店相关人员的新媒体运营技能;实施驻场运营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公司资质
3.1.1在中国境内(略)不少于3年,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汽车品牌项目服务经验,具备(略)线下培训课程策划、经销商矩阵孵化案例、项目运营等相关项目经验展示;
3.1.2公司组织结构完(略),近年来有较好业绩,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略)运营至今,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存在商业纠纷的、不良从业记录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近一年业内有不良合作史的、存在资金周转困难、不良商业行为等事件;
3.1.3具有汽车品牌服务从业时间3年以上服务经验,具有服务全国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垫资能力,项目团队人员需具备服务于新能源/新势力/豪华品牌3年以上的门店培训项目能力和成功经验。
3.2团队要求
3.2.1 必须为(略)跑配备具有服务案例管理经验的策略与执行团队及核心成员,具有较强的创意策划和执行能力、跟踪服务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成立专门项目组。优先为(略)跑提供服务,并需提供服务团队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2.3团队配备架构需包含:项目负责人、、驻场人员、培训导师、社群运营专员等,需具备服务于新势力品牌1年以上的门店培训能力和成功经验;必须为(略)跑配备有服务案例经验的培训老师及核心成员,优先为(略)跑提供服务,需提供≥5人的专职老师及≥(略)人的非专职老师的服务团队,专职老师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
3.3.1时间要求:(略)年、(略)年(两年内);
3.3.2数量要求:①公司需提供服务2个不同汽车品牌案例;②需提供项目成员名单;
3.3.3案例(略)的汽车品牌(略)体服务案例;
②阐述服务过程中的攻坚克难与创新点;
③合作品牌:合资/国产新能源品牌或造车新势力
④必须提供完(略)合同、方案和项目总结报告作为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3.4其他要求:团队人员须参与讲标,且在投标时即提报团队人选,明确团队架构、人员编制,同时需提供团队人员履历及参与案例介绍。
3.5本次招标(略)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及核心工作(略)包;
- 投标(略)
4.1 (略)方式
4.1.1 凡有意参加(略)的投标人(略)(https:(略).com/)(略)((略)后请联系第6条的采购联系人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供应商根据公告项目名称,按照(略)要求(略)资料。未按照此方式(略)的,视作无效(略)。
4.1.2 *(略)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
- 2 (略)资料于(略)截止时间前(略),(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1 营业执照副本;
4.2.2近三年((略)年至(略)年)经第三方审计(略)出示财报,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2.3 公司信息登记表(按我司(略)模板(略)登记后(略))
4.2.4 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提供近两年内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涉及机密部(略)可隐去)
4.2.5请提供PPT或PDF版本报告,内容包含案例简介、运营情况、结(略)+与(略)品牌方(略)服务案例
5.投标须知:
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5.1 投(略)规定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 (略) 倍作为违约
金,同步取消合作且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
5.2 供应商/个人在投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
单库永不启用;
5.3 投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投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
息;
5.4 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
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5.5 产品资质证件、发票造假及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 联系方式
地址:(略)3(略)
采购联系人:(略)E-mail : zhen(略)com
采购负责人:(略)E-mail:zha(略)com
技术联系人:(略)E-mail : ch(略)com
- (略)
举报电话:(略)
<(略)com
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略)
(略)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