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体系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略)(ISO(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略)站(http:(略).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合同签署日期),投标人投标时提供2份任意石油工具机加件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供货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投标。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签字盖章版本的《制造商声明函》。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向前3年内,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在中国(略)“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招标相关品类的; 3)投标人在中国(略)“供应商管理模块”中“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 4)投标(略)站(https:(略).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略)(http:(略).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略)站(http:(略).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略)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以上所述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以及代理投标情形下的制造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