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略)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略)住(略)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屋智能应用,(略)建筑品质,培育新的产业优势,现请各单位报送(略)年度全屋智能应用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略)已完成或在建的全屋智能应用项目。
(二)申报主体
由建设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技术支持单位共同申报。
(三)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全屋智能应用亮点突出、预期成效显著、具有推广价值等。
2.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全屋智能配置,鼓励开展全屋智能特色场景应用:
(1)新建建筑应用项目:在新建建筑设置智能灯具及控制设备、智能空调开关、智能插座、水电燃气智能表等节能智能产品,通过智能绿色家居产品及节能控制措施,在家庭内部实现精准节能,提升住宅健康舒适性;(略)配置各类公共安全保障智能产品,提供公共配套智能设施及服务等;全装修住宅应用全屋智能并预留适老化智能产品配置条件。
(2)既有建筑应用项目:在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全屋智能节能改造,配置绿色设(略)等,实现照明、插座等用电精细调控;既有住宅对传统家居产品进行(略)络化、适老化改造;(略)对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配置基本安全保障智能产品,将公共配套设施智能化纳入(略)改造提升类改造内容等。
(3)全屋智能特色应用: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等应用全屋(略)、(略)、公园、(略)、医疗康养、文化活动用房以及其他各类场景中应用全屋智能。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报送。(略)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转发各有关单位并组织申报。申报主体单位按要求填写《(略)年度全屋智能应用试点项目申报表》,于9月8日前将纸质版((略))一式三份报送(略)东座(略)室,电子版(可编辑版本+盖章版扫描件)同步(略).cn。
(二)组织(略)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评审。
(三)确定试点。对通过评审的(略)将列(略)年度全屋智能应用试点项目并对外公布。
(四)跟踪管理。试点内容完成后,项目申报单(略)报送实施总结(略)将视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对于优秀试点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特此通知。
附件:(略)年度全屋智能应用试点项目申报表
(略)住(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