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略)国家中医优势专科藏医脑病科、藏医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顺利推进,规范招标流程,现(略),负责此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略)
二、项目名称
(略)国家中医优势专科藏医脑病科、藏医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格要求
1.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略)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略)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且备案(略)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
3. 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评标档案存放场所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施设备。
4. 近三年内( (略) - (略) 年)(略)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受到财政部门或(略)采购(或招标)业务处罚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遴选。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此次遴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略)需提交资料
1 . 提供在 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略)。
2. 法定代表人(略)原件(需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略)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略)可不提供(略),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如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采购医疗器械相关招标业绩。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
6. 已在国(略)、(略)的招标代理机(略)公章)。
五、(略)相关事项
1.(略)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年8月(略)日
2.(略)地址:(略)3.(略)方式:(略)。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略)。 (略)时需提交上述完(略)的(略)资料,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六、遴选方 式
我院将组织采购(略)从企业资质、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七、其他事 项
1. 本次遴选不(略)应自行承担(略)及参与遴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略)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征集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我院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征集公告内容进行调(略)或补充 。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才旺罗布 (略)
编辑:苏成
初审/ 校对:才旺罗布
终审:杨晓东/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