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号 | 遴选内容/用途 |
1 | 水、饮料类 |
2 | 奶制品类 |
3 | 日用品类 |
4 | 食品类 |
5 | 米油调料类 |
6 | 蛋糕烘焙类 |
7 | 卫生健康产品类 |
(1)遴选(略)各类人群的日常购物需求,日常需采购(略)销售的各种商品。为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择优选取(略)供应商,节约采购成本,有效缩短采购时间,我司将(略)7个包组建立营销商品供应商备选库,其中1-6号包组各选取5家中选供应商加入备选库,7号包组选取(略)家中选供应商加入备选库,(略)签订(略)框架协议,服务期为1+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立供应商备选库后,将在供应商库中以季度比价等方式确定当季度相应商品供应商。
(2)具体要求:具体采购内容以遴选人每次发起的《采购通知》为准。
(3)服务期:1+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对中选人进行考核,考核合同后续签1年。
(4)各响应供应商响应时注意所投包组要求,(略)包组制作响应文件。各包组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略)
<(略)营销商品供应商库
遴选项目包组1:水、饮料类采购。<(略)营销商品供应商库
遴选项目包组2:奶制品类采购。<(略)营销商品供应商库
遴选项目包组3:日用品类采购。<(略)营销商品供应商库
遴选项目包组4:食品类采购。<(略)营销商品供应商库
遴选项目包组5:米油调料类采购。<(略)营销商品供应商库
遴选项目包:6:蛋糕烘焙类采购。<(略)营销商品供应商库
遴选项目包组7:卫生健康产品类采购。注: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包组5、包组6入围供应商名额限定各5名,包组7入围供应商名额限定(略)名。响应供应商可以同时响应多个包组,各包组遴选顺序(略)[包组1、包组2、包组3、包组4、包组5、包组6、包组7依次进行]。采购不具体承诺采购数量,中选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实际供货、任务的下达。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按遴选人确认的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进行结算。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供(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略)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略)和(略)公(略)出具给(略)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略)〕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的,从其规定。);(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略)站((略)www.(略).cn)“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略)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 截止时间当(略)站((略)www.(略).cn)(略)(http:(略).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子包)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4.为遴选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5.包组1至包组6需提供相应的有效的经营范围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包组7需提供有效的Ⅰ类医疗器械销售、Ⅱ类医疗器械销售的经营范围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如《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已(略)且获取本次响应文件。
五、(略)方式:采用(略)方式或(略)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将(略)名称+项目名称+包组号+(略)资料”)(略)至(略)地点(详见第十二条)进行(略)。
六、响应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将(略)资料(略)至(略)或送至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员对相关(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略)回传相关响应文件至供应商(略)。
七、(略)截止日期:(略)年8月(略)日(略):(略)。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为无效(略)。
八、遴选地址:(略)1至包组6:(略)年8月(略)日9:(略);
包组7:(略)年8月(略)日(略):(略)。
十、本次遴选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遴选会议,并携带(略)原件以备查核。院内遴选顺序以(略)成功顺序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徐老师,(略)-(略) /(略)p>十二、联系地址:(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