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略)和(略)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略)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略)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沛采磋C((略))(略)ZJS(略);
项目名称:民(略)和(略)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略)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略)
最高限价(如有):6(略)
采购需求:民(略)和(略)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略)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的期限: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具体监理期限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从开始实(略)竣工验收完毕,竣工资料移交完毕);(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略)监理综合资质或(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略)师为(略)专业国(略)师,必须在本企业(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方式、地址:(略)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略)须(略)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略),否则责任自负);不接受(略)。
(略)合格后,招标文件将以(略)形式(略)到各(略)供应商的(略)。
2.时间:(略)年8月1日至(略)年8月7日,每天上午8:(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文件售价:(略)/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3(略)1单(略)室。
五、开启
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3(略)1单(略)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及地址:(略)8月(略)日北京时间上午(略):(略)-(略):(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址:(略)3(略)1单(略)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北京时间上午(略):(略),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3(略)1单(略)室。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略)年8月7日后仍可以(略)表(略),(略)年8月7日后(略)的(略)表(略),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略)
地址:(略)5号
地址:(略)4(略)-(略)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