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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四标段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四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农田(略)监理(项目名称)已(略)厅、(略)、(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略)开展(略)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先建后补”建设的批复》(苏农复〔(略)〕(略)号)、《关(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泰农建〔(略)〕2号)、《关于(略)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第二批)》(泰农建[(略)]5号)、《关于下达(略)年中央财政补助
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苏农建[(略)]3号)、关于转发《泰州发展改革委转下达(略)年第三批“两重”建设项目
清单的通知》的通知(泰发改投[(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址:(略)2.1.2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5.(略)亩,其中新建0.(略)亩,改造提升5.(略)亩,总投资金额约(略)。(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共(略)为4个标段:标段一:(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一标段,建设地点涉(略)、(略)、延令(略)((略)),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略)(国债(略)、财政补助(略)),监理合同估算价:(略).(略),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标段二:(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二标段,建设地点(略),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略)(国债);监理合同估算价:(略).(略),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标段三:(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三标段,建设地点(略),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略)(国债),监理合同估算价:(略).(略),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标段四:(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四标段,建设地点(略),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略)(国债),监理合同估算价:(略).(略),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本标段为标段四:(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四标段,建设地点(略),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略)(国债);监理合同估算价:(略).(略),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具(略)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四标段范围内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含结余资金和设计变更)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略)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略)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2.2招(略)范围:√农田基础(略):√田块(略)治;√灌溉与排水;√(略);√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田间监测;√其他 □农田(略):□(略);□障碍(略);□(略);□其他 监理服务阶段:□规划设计阶段:√全过程施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其他 2.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施工工期暂定(略)日历天,电子
投标文件监理服务期限按(略)日历天填写),其中进度要求: 2.4监理合同估算价: (略).(略) (略),占项目总投资比率 1.8 %。2.5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进场后付合同价的(略)完工付合同价的(略)%,余款在结算审计完(略)级验收合格后付清。 2.6标段划(略):本次招标 3 个标段。标段一: 标段二: (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二标段 标段三: (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三标段 标段四: (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四标段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略)标段的招标项目。2.7其它:本项目共(略)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3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本次招标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按(略)年高标准农田(略)监理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仅参与评审,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其他三个标段的投标,如参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 投标人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略)施工监理或(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3.3拟(略)师要求:总监年龄不得超过(略)周岁,且具有投标单位(略)的国(略)师((略)专(略)施工或水利水电)专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3.3.1拟(略)的要求: (略) √有 1个在监指(略)((略))不超过 1 个在建项目中担(略)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略)师代表、(略)师、监理员。拟(略)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3.3.2(略)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4拟派(略)师要求:人数: 1 人;(略)师专业要(略)专业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略)师担任(略)师的,其(略)专(略)专业,无需提供学历专业;(略)类其他(略)执业资格人员担任(略)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3.5拟派监理员要求: 监理员: 3 人((略)至少配备1名驻地监理员);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培训合格证专业为准。 上述3.3、3.4、3.5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企业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人 (略)年2月至 (略)年7月中连续三个月(略)师、(略)师、监理员、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
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6业绩要求(可选条件)√投标人企业业绩;□拟派项(略)业绩。3.6.1类似业绩定性特征:高标准农田(略)监理项目;定量特征:投资额(略)及以上的 3.6.2业绩有效期规定:自 (略)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的时间为准。 3.6.3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指上级部门(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附项目负责人参与并签字的四方验收表);(4)金额以监理单项合同上(略)采购项目验收证明材料与上述要求存在差异的,符合其主管部门验收管理规定的予以认可。 3.7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3.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6)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规划、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9)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略))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略)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略))在近2年(略)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略))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略)建设违约情形的;((略))近2年(略)部门通报批评的(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已(略)改到位或通报期已满的除外);((略))在履行招标(略)建设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且影响未消除的。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略)”采用数字(略)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
数据电文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8.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没(略)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
信用办((略))(略)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
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略)站予以公示。4.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本
评标办法总(略)。技术部(略),主要为监(略)部(略),其中投标
报价(略)、拟派项(略)师及其他人员6(略)业绩2(略)。4.1
投标报价((略))4.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
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1的取值范围(略)%、(略)%、(略)%、(略)%、(略)%;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注:Q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4.1.2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略)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取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有效投标报价。4.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