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课程供给。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遴选面向社会各类优质教育文化科技类机构,征集非学科类课后服务课程项目。课程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科创类:科创实践、机器人、创客、科学小实验、无人机、信息学等。
2.文艺类:舞蹈、演讲与口才、书法等。
3.其他有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规定的优质课程。
1.公益普惠原则:坚持公益属性,课程定价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惠及学生。
2.质量优先原则:严把课程质量关、师资关,优选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受学生欢迎的优质课程。
3.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程序,严格评审标准,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4.安全第一原则:课程实施过程必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机构需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能力。
5.双向选择原(略)需求、学生兴趣和课程特色,最终确定入驻课程及机构。
申报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课程内容。办学许可证齐全有效。
2.实力要求:具有稳定的专职师资团队和专业课程研发能力,授课教师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或教学经验。机构运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良好。
3.课程要求:申报课程目标明确、内容体系完(略)、特色鲜明,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不得包含学科类培训内容,不得超纲超前教学。
4.经验要求:具有进入中小(略)开展课程服务的经验者优先考虑。
5.信誉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管理要求: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规范财务制度和完善的课程服务管理、学生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方案及应急处置能力。
1.材料申报( 9月4日(略):(略)--(略):(略) ):申报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申报材料(详见第五部(略)),纸质版材料密封送达至门卫室,逾期不予受理。
2.综合评审(9月5日):组织评审小组(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对通过初审的机构及其课程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可能包括材料评审、(略)陈述、答辩等环节,具体安排等电话通知)。
3.结果公示(9月6日):将(略)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签约合作: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申报机构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略)):
1.《课后服务课程申报书》(需包含机构介绍、课程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课时安排、师资配备、评价方式、收费标准等)。
2.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截止至8月下旬);如委托他人(略),需提供(略)及受托人(略)复印件。
4.授课教师的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截止至8月下旬)。
5.课程教材、教学大纲或详细教案样本。
6.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7.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课程内容符合规定)。
8.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和课程特色的补充材料。
9.(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略)“白名单”截(略)截图。
以上材料必须按照顺序(略)理提交,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密封,封口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联系人、联系方式:
李老师, (略)
(略)第(略)中(略)
(略)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