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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5年湘潭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询价邀请书。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略)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略)〕(略)号)和《(略)民政厅关于印(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民发〔(略)〕(略)号)等文件精神,建立统一科学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略)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略)拟委托第三方开展(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湘(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 (二)项目金额:控制在(略)以内 (三)服务内容:对照《养老机构等级划(略)与评定》GBT (略)-(略))、《养老机构等级划(略)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略)版)》、《(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略)符合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根据摸排结果,有(略)家养老机构参加(略)年等级定评,其中申请四星养老机构3家、申请三星养老机构7家、申请二星养老机构3家,申请一星养老机构1家;5家养老机构参加复核,共计(略)家机构。 (四)服务期限:(略)年9月——(略)年(略)月。 二、项目具体任务 (一)制订完(略)的等级评定工作方案; (二)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略)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的要求,开展自评、申报等级
评估,准备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 (三)组织评定专家根据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略)与评定》(GBT(略)-(略))中养老机构申请等级评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进行申报资料初审; (四)组织评定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养老机构进行(略)等级评定; (五)组织评审审核工作会议,确定审核结果; (六)组织养老机构评定等级证书颁发及牌匾授牌; (七)负责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数据及相关资料(略)理归档工作,撰(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总结材料,所有资料汇总后将原件交湘(略)留档; (八)负(略)已评定等级的养老机构实施抽查复核工作,抽查复核比例不低于已评定等级养老机构的(略)%; (九)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内容要包含方式方法、步骤、进度安排、任务(略)工、参与人员名单、
资金预算等内容。 (二)熟悉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养老机构等级评估专家、机构负责人,工作启动前要全面了解养老相关政策,熟练掌握《养老机构等级划(略)与评定》GBT (略)-(略))《养老机构等级划(略)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内容。 (三)规范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使用范围要符合规定,经费预算和开支要清晰、合理。有独立的账套或按项目(略)列账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四)确保等级评定结果真实准确。参与本项目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投标方
资格要求 (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配备2名及以上从事养老机构的建筑设计、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标准、质量监管、人才培养、医疗服务、社会工作等工作的人员。其他养老服务类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突出业绩、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略)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单位在(略)截止时间前未被(略)站((略)www.(略).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略)站信(略)页截图。 五、(略)时间和提供资料 (一)(略)时间:本
邀请发布之日起至(略)年9月8日下午6点截止。 二)各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略)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略)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略)站相关无不良记录类截图; 6.服务方案:内容要包含方式方法、步骤、进度安排、任务(略)工、参与人员名单、资金预算等内容。 7.公司简介、项目
报价、
资质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等资料。 投标方(略)递交投标资料至湘(略)养老服务科(略))。逾期送达视为无效(略)。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两份((略)),密封装订。 六、评审方式 由湘(略)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对(略)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略)站进行公示。 七、其他 (一)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
获取文件或者在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方提出。 (二)投标方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略)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略)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三)联系人:(略)电话:(略)。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湘(略) (略)年9月2日 (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