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说明:
1)该报价为送到施工(略)含税结算价格,包括税金、保险、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
2)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交易确认后卖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
3)询价列表的数量仅为暂定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略)的依据,实际结算与(略),以实际验收的数量和协议书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略)金额。
2、收货要求:
1)计划收货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年9月(略)日。实际结算以我方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2)卸货地址:(略)蓄(略)施工一标段项目施工(略)
注意事项:具体(略)施工情况随时都有变化,若不能送到该(略)卸货地点变换模式[例如:一车货要卸到多个地点],请勿报价。
3)收货联系人:(略)认后告知。
3、技术标准要求:
1)所供物资按国家标准执行,取得相关部门认证。符(略)质量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所需项目具体图纸的技术指标要求。乙方有义务确保进场材料设备(略)%质量合格率。
2)特别要求:钢制材料、预埋钢板、电工电料及其相关配件必须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执行标准,供应商所供商品低于国家标准的,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
3)交货时须随车携带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单,产品批次编号同合格证一致。
4、供应要求:
1)按要求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供应方若不能按期交货,必须与我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交货期。若在收货时间截止之前仍未到货,或者卖方不配合修改订单的收货时间,买方有权申请退款维权。
2)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单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我方做退货处理,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供货前到施工(略)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物资供应的顺利进行。
4)运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入(略)后,必须服从甲方施工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物资计划送货,保质、保量、连续、按时供应物资。
6)甲方对(略)的物资数量及质量有异议,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7)物资到场后,及时向甲方提供与所供物资相应检测报告、材质单、合格证等有效资料。
5、结算要求:
1)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由银行转账付款,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
3)开票抬头:(略)公司。
4)开票公司必须要与销售公司名称一致。
6、付款方式:
正常供应期按月结算,每月(略)日前凭项目出据的结算单、当月全额发票进行结算,甲方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次月按所开发票额的(略)%(略)(剩余款项不计利息);如乙方供货过程中无环境保护问题、无质量问题,以及不存在其他纠纷,在执行完本合同约定任务的,当年(略)月(略)日前(略)至账面余额的(略)%,次年6月(略)日前(略)至账面余额的(略)%,次年(略)月(略)日前(略)至账面余额的(略)%,第三年6月(略)日前7日(略)至账面余额的(略)%,第三年(略)月(略)日前(略)至账面余额的(略)%。
7、其他:
1)请投标商认真查看上述要求严谨报价,并确保报价真实有效,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略)将向公司举报,并列入我公司供应(略)一切招标活动。
2)供应方确保物资按照采购方指定地点到货,到货后在使用过程若发现质量问题采购方将直接做退货处理并由供应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货物运输途中出现货物中转、错发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或造成产品损坏均由供货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