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略)站升级改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磋商项目西安(略)站升级改版,采购人为(略),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1、项目编号:(略)JY-JZCS-(略);
2、项目名称:西安(略)站升级改版项目;
3、背景及目的:通过全新的界面设计、统一的视觉风格和规范的信息发(略)的现代化、专业化形(略)的品牌辨识度和美誉度。
4、采购内容:西安(略)站升级改版。
(详细配置见磋商文件)
5、范围:本招标项目未划(略)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略)包或转包(承诺书)。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略)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略)明文件;
3、提供(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略)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略)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者“(略)”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在“国家(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略)年6月(略)-(略)日,每日上午(略):(略)时至(略):(略)时,下午(略):(略)时至(略):(略)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略)复印件(以上资料均(略)),将扫描成PDF格式的(略) ((略)标题注明“西安(略)站升级改版项目(略)资料”,(略)内容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提前电话咨询。
2、标书费用:本项目标书费用人民币(略),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年7月2日(略):(略)。
2、递交方式:(略)1号(略)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略)年7月2日(略):(略)。
2、磋商地址:(略)1号(略)会议室。
七、监督部门
(略)校长信箱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1号(略)室
联 系 人:(略)p>
电 话:(略)-(略)
(略)
(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