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良好信誉和供应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投标,现将此次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略));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略)年度完(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略)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略)年6月以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略)年6月至今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不(略)站((略)www.(略).cn) ((略) ((略)www.(略).cn)和我校采购项目黑名单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略)的相关截图,提供采购项目黑名单的相关声明);
6.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
7.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人应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二、招标文件获取
1.(略)时间:(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1日(9:(略)—(略):(略),(略):(略)—(略):(略),双休日不(略));
2.(略)地址:(略)3.招标文件(略),谢绝邮寄;
4.售价:(略).(略)(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略)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略)、(略)原件及复印件(略)。
三、联系方式
磋商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业务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四、其他事项
磋商时间:(略)年7月7日(略):(略)
磋商地址:(略)style="text-align: right;">陕西能源(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