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商业银行(略)络安全防护保障及值守服务项目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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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行业务需求,现拟启动(略)络安全防护保障及值守服务项目。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略),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需求
(略)络安全管理需求,开展(略)络安全防护保障及值守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况,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略)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名单。
(七)自(略)年起,至(略)络安全防护保障及值守服务案例。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略)包。
三、(略)资料提交
(一)请将下列资料以电子(略)等方式提交至我行,(略)附件大小请控制在(略)M以内。(附件只能包含两部(略),一个是下列1至2项材料扫描成的(略)公章)、一个是E(略)CEL版《(略)单位信息表》)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格条件中需要提交的案例等证明材料;
3.《(略)单位信息表》(该信息表需提供Excel版本,非PDF文件),格式见附件。
(二)(略)主题及(略)材料文件名格(略)。
(三)(略)地址:(略)
(四)(略)材料提交时间:自(略)年7月3日起至(略)年7月6日(略)时(略)止。
四、相关说明
(一)我行接受(略)并不表示接受(略)单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工作。
(二)(略)单位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我行将予以备案并禁止相关单位参加后续采购项目。
五、联系方式
(一)(略)联系人员(略)
联系电话:(略)-(略)
(二)业务联系人员(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年7月3日
附件-(略)单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