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宁夏回(略)公(略)1户债权
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基准日:(略)年7月8日 单位:人民币 (略) |
债务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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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重组债务本金 |
欠付重组宽限补偿金 |
欠付违约金、罚息及其他 |
保证人信息 |
抵押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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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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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2.本交易项下的债(略)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3.本公告(略)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略)。4.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债权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5.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二、处置方式
三、交易条件
(略)规定的要求(略)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略)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依法(略)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略)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略):(一)(略)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略),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略)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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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