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总务后(略)管理的医学部综合服务体合作经营(略)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
1.项目名称:武汉大学医学部综合服务体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内容:项目位于武汉大学医学(略)体育馆旁,详情见下表:
(略)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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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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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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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底管理费((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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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底营业额((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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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管理费
最低提取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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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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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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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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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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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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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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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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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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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复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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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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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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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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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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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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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品制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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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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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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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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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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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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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补、针织品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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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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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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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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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作经营模式:本项目采用“招标方提供场地及监督管理+中标方投资运营”的合作模式。
4.合作经营费收取:中标人营业收入必须全额进(略),招标人按“保底管理费+浮动管理费”的方式收取合作经营管理费。
5.投标报价低于保底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最低提取比率的则投标无效。
6.保底管理费先付后用,一年一交,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交付一年的保底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在每合同年度末招标人一次性收取,浮动管理费为(年营业收入总额-年保底营业额)×中标提取比率(保底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均不含税,所涉税费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7.招标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再续签下一年合同,以此类推。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略)站((略)www.(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略)项三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5.投标人可响应一个或多个(略)项,但只能中标一个(略)项。如果投标人参加多个(略)项的投标,同时多个(略)项评(略)排序第一的,则按照(略)项顺序中标,且该(略)项中标候选人不参与其他(略)标中标候选人推荐。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均视为认可此条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且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为即日起至 (略)年 7月(略)日(略)时止。地点(略)武汉大学珞珈(略)综(略)(武大工学部田(略)场旁),电话:(略)-(略),(略)。
获取文件时请一次性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略)核查。(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略)上查验);车辆进校,需提前预约。
法定代表人自己(略)招标文件的,凭(略)原件(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略)的,凭授权书及受托人(略)原件(略)。
需要(略)踏勘的,在(略)招标文件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自行进行。
(略)上(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9时;地点同(略)地点。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开始时间:
(略)年7月(略)日9时(略);地点为武汉大学总务后勤部评标室。
本次招标不组织(略)开标会,评审(略)进行公告。
六、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武汉大学总务后勤部
(略)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