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总公司或者(略)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略)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略)公章(略)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略)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略)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þ是,本项目的承接服务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略).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电梯维保工作(略)包:
(1)若不(略)包,投标人须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电梯维修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选择(略)包的,(略)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略)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略)包:
①须提供《(略)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须载明(略)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略)包承担主体的公章);
②(略)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电梯维修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1)信用信息(略),具体包括“信用中国”((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深(略)”(http:(略).cn)(略)、(略)财政部门认定的(略),具体以开标当日(略)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略)投标文件)必须先行(略)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