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略)教育厅《关于做好(略)年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招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略)〕(略)号)相关要(略)实际工作需要,现就雅安(略)年助学助管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略)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人数(略)名,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雅安(略)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略)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略)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素养和文化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略),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应聘人员仅限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略)年应届毕业生,应于(略)年7月(略)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术不端等问题。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工资待遇
约4(略)/人/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略))。有关具(略)人事处解释。
四、招聘程序
(一)(略)方式
1.(略)时间:(略)年7月5日至7月(略)日。
2(略)题格式:应聘岗位+姓(略)+联系电话。
3.所需材料:考生填写好《雅安(略)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略)表》(附件2)、《雅安(略)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略)情况统计表》(附件3),连同个人简历1份,有效的(略)、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略)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略)验证报告1份。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略)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略)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岗位相关要求,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请如实、准确填写(略)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略)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凡已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略)人事处(略)通知。面试前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个人(略)、(略)表(需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由我单位(略)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略)参加(略)考核。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面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心理测试具(略)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略)将根据情况组织面试考核。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总(略),合格(略)数线为(略),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略)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略)以上考生,按照择优的原则从高(略)到低(略)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考核有关事项在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五)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选,体检费用自理(略)级以(略)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略)到低(略)递补。
(六)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准入查询,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略)德品质修养、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综合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综合考察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配合完成考察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略)到低(略)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进入拟招聘(略)人事处通知,(略)入职手续。
本公告由雅安(略)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略)-(略)
附件:1.《雅安(略)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需求表》
2.《雅安(略)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略)表》
3.《雅安(略)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招聘(略)情况统计表》
雅安(略)
(略)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