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基本情况如下:
基准日期:(略).6.(略) |
美(略) |
债务人名称 |
(略)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含罚息) |
质押物信息 |
保证人 |
| 香港 |
(略),(略),(略) |
(略),(略).(略) |
1. 天瑞资本(略)质押;2.天瑞(略)质押;3.中国天瑞(略)公司股票质押;4.(略)公司(略)及其关联主体应收款项第二顺位质押。 |
1. (略)公司; 2. (略)公司; 3.中国天瑞(略)公司; 4.汝州天(略)公司; 5.天瑞集团(略)公司; 6.天瑞(略)公司; 7.李留法; 8.李凤娈9.李玄煜 |
注:
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略)年6月(略)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略)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
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4.债权及项下抵押物实际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
5、交易须在境外以美(略)进行交割。
交易条件(略)要求买受人信用良好,具备足额(略)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略)标的资产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略)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略):(略)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略),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略)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张先生 (+(略)) (略)
联系地址:(略)1(略);香(略)一座(略)。
CHINA CITIC FINANCIAL AM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略)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