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
(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
二、采购人
(略)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略)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宣传资料、宣传培训等(详见附件),预算金额约(略)人民币。
供应(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本采购项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略)(人民币(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略)(人民币(略))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略)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略)原件一份及委托代理人(略)复印件(授权时须提交);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附件《(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报价表》纸质版(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能力的文件及销售业绩成果。
七、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有意向者请于北京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略)公章)直接递交或快递寄送(略)室,收件地址:(略) style="text-indent: 2em;">八、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略)递交截至后,采购人召开会议,对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进行(略)将根据报价、实力(影响力)、信誉及业绩等综合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单位。成交供应单位在成交后应在指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供应资格。
九、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其报价结果无效,且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附件:(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报价表
(略)
(略)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