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GSZ-(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机场第二(略)项目LED(略)照明灯具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年7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其他要求”。
(二)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LED灯具(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中任意五种规格灯具)具有有效的CCC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
(1)若认证证书上的生产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委托人(或申请人)名称、生产者(或制造商)名称一致的,投标人仅须提供有效的CCC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若认证证书上的生产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委托人(或申请人)名称、生产者(或制造商)名称不一致的,生产企业须为投标人[委托人(或申请人)、生产(略),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CCC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略)场(略))出具的能够证明认证证书上的(略)(即投标人持有生产企业(略))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LED灯(略)生产制造(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灯具应在供货前应递交给招标人有效的CCC产品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因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调(略),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略)年7月(略)日9时(略)秒(北京时间)”,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的投标保证金缴交时间延期至“(略) 年7月(略)日(略)时(略)秒前”。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略),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略)发布本项(略)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地址:(略)1期2(略)3层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style="font-family: SimSun; font-size: (略)px; line-height: 2;">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fzg(略)n>
招标人:(略)
(略)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