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略)〕(略)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略)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略)〕(略)号)、《(略)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略)〕(略)号)(略)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和深(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略)〕(略)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新城办事处
项目建设地址:(略)、(略)、(略)、(略)、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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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略).(略),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等财政资金。
施工建设时间:本项目计划(略)年9月底开工,(略)年6月底完工。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公示周期:七天((略)年7月4日—(略)年7月(略)日)。
四、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略)、信函等方式向(略)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五、评估主体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电话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2号集一建材城7(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