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略)政(略)监理(二次)(项目名称) 已(略)发展改(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八发经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略)住房和(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略)% ,招标人(略)住房和(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略)项目建设地址:(略) 2.2(略)项目建设规模:本次建设范(略),(略)还(略)以及雨水、污(略)、(略)电力改造、光纤迁移、(略)入(略)。
2.3(略)项目建设周期:(略)天/(略)个月
2.4 (略)概算投资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 监理服务期:施工周期+缺陷责任期
2.6 招标范围:提供该项目所有标段的相关监(略)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略)施工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略)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略)专(略)师资格,(略)监理经验;(略)师须(略)专(略)师执业资格。
3.3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略)者,请于 (略)年7月7日(略)时(略) 至 (略)年7月(略)日(略)时 (略) ,在西藏自(略)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 ,地点为 西藏自(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略)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略)至西藏自(略),并在招投标(略)开标时使用企业(略)锁解密(略)的电子标书,否则该投标无效。当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时,在西藏自(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略)西藏自(略)访问),使用企业(略)锁解密(略)的电子标书,否则该投标无效。
7.2、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略)参加开标,不到达开标(略)参加开标的按废标处理(不见面开标除外)。
7.3、根据《西(略)住(略)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略)西藏自(略)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4、符(略)管函〔(略)〕(略)号文要求。
7.5、本项目执行《关于(略)房屋(略)政(略)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略)〕(略) 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略)
地 址:昌(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