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略)〕(略)号)、《福建(略) (略)人力(略) (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略)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略)〕(略)号)等有关规定和《(略)关于(略)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通告》,现(略)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略)年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笔试加(略)手续(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略)时间及方式
符合加(略)条件的考生应于7月6日8:(略)-7月7日(略):(略)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http:(略).cn,以(略)”-“最新报考详情”中对应的报考岗位,(略)“加(略)申请”(略),选择对应的加(略)项目并(略)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加(略)申请和补件截止时间为7月7日18:(略),逾期未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加(略)资格。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加(略)材料,预留因材料缺漏所需的补件时间。
二、加(略)对象及加(略)标准
(一)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具体指符合《福建(略) (略)人力(略) (略)“三(略)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略)〕(略)号)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略)”计划、“志(略)振兴”计划和“(略)”计划等当年服务行将期满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笔试卷面成绩加3(略)。
(略)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
(二)退役运动员。具体指符(略)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略)〕(略)号)规定的加(略)条件的退役运动员。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略);(略)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略)。
(三)退役士兵。具体指符(略)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略)〕(略)号)规定的加(略)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及符合闽动〔(略)〕(略)号、闽征〔(略)〕8号、闽征〔(略)〕(略)号规定条件的进藏、进疆以及在西藏、新疆以外(略)服役且服役期满2年的退役士兵。
服役满(略)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略);服役满9年至(略)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略);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略);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略);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略);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略);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略);伤残士兵另加3(略);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略)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略)外,可再加3(略);入(略)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略)外,可再加5(略)。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略)〕(略)号规定的“入(略)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略)政策。
以上各项加(略)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略)。
(四)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各类加(略)。
三、(略)加(略)所需材料
(一)(略)(正反面)。
(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略)生源,(略)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略)年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或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须提供其所服(略)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需注明将在何时何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即:“三支一扶”计划(略)((略)、(略))人力资源和(略)出具;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略)、志(略)振兴计划由(略)((略)、(略))委出具;(略)计划(略)((略)、(略))委社会工作部出具。
(三)退役运动员(略)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退役证明材料,以及符合加(略)条件的获奖证书。
(四)退役士兵须提供《退(略)证》和符合加(略)条件的获奖证书等,如:优秀士兵须提供优秀士兵(义务兵)证书或优秀士兵(义务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须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伤残士兵须提供残疾证和服役期间伤残的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等。
(五)入(略)前为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在籍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须提供相(略)学历查询结果;在籍生入(略)的还须提供入学(略)保留学籍等有关材料(如:《应征入(略)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等);如为(略)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需注明将在何时毕业)。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加(略)材料须(略)原件,如相关材料原件存放在个人档案中,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后(略)。考生(略)可在申请的任一加(略)项目中(略),如申请的多个加(略)项目需提交同一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在其中任一加(略)项目中(略)即可,无需重复提交。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略)号令)予以处理。
(二)(略)将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略)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略)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略)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略)-(略)。
(略)
(略)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