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略)管理项目保险经纪人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略)%
采 购(略)
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地址:(略)="(略)" style="margin-left:0.(略)pt;text-indent:(略).(略)pt;">
2.2磋商范围:<(略)管理项目保险经纪代理,协助采购人投保、识别(略)析与评估可保风险、协助保险的申报、理赔、实施相关培训、提供咨询服务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3标段划(略):共(略)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保监会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或
3.2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或正在参与的住宅(略)或商业项目类似(必须同时承保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合同业绩或授权书及保单或框架协议及保单或保单中能(略)。
3.3供应商须提供(略)当日“(略)站(http:(略).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略)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略)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略)年7月7日至(略)年7月(略)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略)至(略):(略)
(1)营业执照;
(2)类似业绩合同及
(3)法定代表人(略)明文件或法人(略)及本人(略);
(4)“(略)”截图;
(5)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略))。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2)(略)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略)及山东新(略)站发布。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略)
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