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周(略)关于自动售械机合作项目磋商公告
(略)周(略)关于自动售械机合作项目进(略)前来(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自动售械机(自费医疗器械、部(略)医保报销的非植入性低值耗材、部(略)儿童玩具、尿壶等住院必需品),共计2台。
(二)投放地址:(略)订协议后一次性缴清。
(四)项目具体要求及说明
1、投标方负责提供、安装自动售械机及全权负责与自动售械机相关的运营项目,包括日常运营、维护及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2、所售货物必须保证为通过(略)进货的合格产品和有效期内的产品(医用耗材需提供相应产品资质由医学装备科备案),上架物品的售价清单需向院方书面报备,物品价格不得高于我院同类型耗材采购价并接受院方监督;在经营过程中须确保商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包含人身伤亡等),均由中标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双倍赔偿院方剩余时间的场地管理费并终止合同;
3、中标方不得在机器及场地内投放医疗广(略)形象的广告,中标方有维护场地电器布线合理化、(略)畅通的义务;
4、中标方在经营中对机器进行调(略),在不违反协议的情况下,中标方对机器摆放顺序、机器类型(略)同意。具体(略)指定,本次招租共计2台自动售械机。(后期如有增加,经院方同意,按照中标价格增加费用);
5、每台售货机需要上交一定的场地使用费和管理费,请投标单位根据投放机器总数,进行综合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略)/年;
6、投标方中标后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项目。
7、合同终止后,供应商应在3日内将机器撤走并保证院方的场地及(略)完好,若未按时将机器撤离,须按(略)/天向院方(略)违约金;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将机器撤离,超期5日后院方有权自行清理,因此产生的清运费用及损坏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赔偿院方(略)个月度的场地管理费。
二、磋商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略)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略)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周(略)自动售械机投放项目 |
供应商全称 | |
报价 | 1、 (略)/年; 2、年使用费合计: |
备注 | 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略)/年 |
三、特别说明:
1、提交的材料不全,恕不接收。
2、资料提供者必须为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
四、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下午(略):(略)
地址:(略)>联系电话:(略)-(略)
五、(略)方式:
以文件袋密封(带封条)(略)形式的技术参数文档、相关资质证明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材料递(略)周(略)医学装备科会议室。
发布人:(略)p>
发布时间:(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