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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5-0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江宁区2024年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建设项目缓控释肥采购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略)年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略)建设项目缓控释肥JSZC-(略)-NJLB-G(略)-(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略)、(略)”自行免费(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略)(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NJLB-G(略)-(略)项目名称:(略)年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略)建设项目缓控释肥
预算金额:(略).(略)最高限价(如有):(略).(略)采购需求:(略)年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略)建设项目缓控释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略)采购中(略)采购
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略)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
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略)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本项目(略)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略)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略)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略)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略)、(略)”自行免费(略)方式:供应商登(略)”(略)用户(略)”→“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略)并进行操作。售价:0.(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略)-(略)-(略):(略)(北京时间)地址:(略)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略)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根据《(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略)“(略)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略)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略)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略)登(略)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略)盖章后作为(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略)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3(略)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略)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4.本次采购采用“(略))”,招标、投标、评标和
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略),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略)采购(略)及电子签(略)页“(略)指南”(略)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略),并在规定时间内(略)。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次采购公(略)和(略)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略)(本级)单位地址:(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略)单位地址:(略)2-(略)室联系人:(略)话:(略)-(略).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略)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