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为满足(略)公立医疗机构临床选择需求,保障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及时供应,并做好配送企业管理工作,根据内蒙(略)《关于做好内蒙(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略)字〔(略)〕(略)号)精神,将开展(略)年第二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
药品和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配送。
二、(略)范围
拟在(略)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配送(略)产品的企业。
三、配送范围
(略)范围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具备相应的配送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集中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七)承(略)域为(略)((略))所辖的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略)流程
(一)审核和公示
1.审核。(略)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2.公示。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在内蒙(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企业(略)账户及资质维护
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各配送企业需(略)内(略)进行(略)认证,(略)信用承诺书,(略)审核通过后,企业进行资质维护。
(三)(略)域开通
(略)上企业资质信息核验通过后,(略)开通相(略)域。
六、 (略)材料要求
所有拟参加(略)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以及附件1、附件2的要求编制、装订和报送资质材料。
(一)(略)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二)(略)材料应清晰完(略),材料不清晰和错误、不完(略)造成无法核验,不再接受企业提供补证材料,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内容上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盖。
(四)(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编制页码胶装成册,材料不符合装订要求的将不予接收,本次(略)材料胶装成册后不再接收资料补充。
(五)(略)材料均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加盖企业其他印鉴一律无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六)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配送企业(略)材料。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或未将材料邮(略),将视为放弃(略)。
(七)申报药品配送企业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资质材料需(略)别装订。
七、(略)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略)年5月(略)日—年(略)年5月(略)日
(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周六日除外)
邮寄地址:(略)人:(略)潘雪姣
联系电话:(略)-(略)
八、注意事项
(一)(略)的配送企业,在(略)材料封面上勾选配送类别时,可单选或多选,但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慎重勾选,并不得涂改。
(二)(略)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企业应充(略)了解(略)部(略)偏远、交通(略)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供应情况,并根据本企业实际配送能力进行(略),确保配送到位。
(三)在本次遴选中取得(略)配(略)上产生交易的企(略)将进行公示,取消其在(略)的配送资格。
(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