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略)
内(略)
关于招聘见习人员的公告
根据内人社办【(略)】9号文件,我院被认定为“(略)就业见习基地”。为落实川人社办发〔(略)〕(略) 号文件精神,充(略)发挥就业见习基地作用,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实践经验,实现稳(略)面向社会招聘见习护理人员(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收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及面试综合考核方式选拔招收。
二、基本条件
1、能拥护和贯(略)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或实习上班期间无不良记录。
三、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人员)
四、专业要求
护理相关专业
五、(略)程序
1、(略)时间:(略)年5月(略)日至5月(略)日。
2、(略)时间内,(略)者须扫描
(略)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相关资料扫描件(略)至人事科邮箱zgk(略)[at](略)[dot]com。
(文件命名格式(略)“应聘岗位-学历-姓名”,如“见习护理人员-全日制大专-张三”)。以上资料(略)审核时均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未扫描二维码填写(略)此信息、未(略)相关资料至指定(略)或资料与(略)条件不符的,均视为(略)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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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略)至(略):
个人简历、(略)、毕业(略)电子(略)备案表、(略)就业创业电子证等相关资料。
3(略)人事科负责审核(略)资料,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根据情况通知考核,并提交以下资料纸质版: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略)电子(略)备案表1份;
(3)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略)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略)就业创业电子证(原“失业登记证”)。
4、联系电话:(略)-(略)、(略)-(略)
5、见习周期:(略)个月。
六、福利待遇:
1、待遇根(略)就业见习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见习人员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略);
2、取得护师(士)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并通过考核能独立顶岗工作期间,由用人科室给予绩效补贴;
3、见习基地若有招聘计划,见习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基地可优先录用见习人员。见习人员被所在见习基地正式录用的,见习基地应与见习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时间应计入院龄。
内(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