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医疗(略)医疗保险基金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略)医保〔(略)〕(略)号)精神,结合《(略)关于印发く(略)医疗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略)年-(略)年)>的通知》(昆医保通〔(略)〕(略)号)、《昆(略)关于开展专项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做(略)内部审计(略)服务的通知》(昆财综〔(略)〕9号)、《(略)本级政府(略)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略)〕4号)要求,(略)拟采用政府(略)服务的方式,聘请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基金及专项资金内审工作,现编制(略)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审计服务(B(略) 审计服务)。
二、(略)主体
(略)。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医保基金内部审计范围:(略)年(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抽取不低于(略)%(略)((略))(略)进行(略)审计,并出具基金内部审计报告。
(1)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包括:医保基金预决算编制和草案内容的合理、合规、合法性;预决算编制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预决算报告程序的合规性。
(2)医保基金(略)。医保基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建立医保基金总额预付机制;是否执行基金结余留用政策;是否按照医保待遇政策规定报销;是否严格医保基金支出户资金拨付流程。
(3)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各级经办机构医保基金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是否建立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定期对账制度;是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是否严格按照《社保基金会计制度》和医保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医保基金内控和风险管理。各级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或办法,制度内容是否完备,风险点是否在监控范围内;医保基金是否严格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实行结算、审核、报销;经办管理规程是否规范,各项业务是否按照规范的业务规程(略);是否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挤占挪用、欺诈骗保、医保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纠正(略)改。
(5)医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略)改。审计署、审计署驻昆特派办、(略)监委、(略)人大常委会、(略)审计厅、(略)财政厅等纪律检查部门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正(略)进行(略)改或督促(略)改事项;内部审计发现需要(略)改事项。(略)飞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略)要求执行,不纳入内部审计范围。
2.专项资金内部审计范围:(略)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抽取不低于(略)%(略)((略))(略)进行(略)检查,并出具审计报告。
3.(略)年“三公”经费、工会经费内部审计范围:覆(略)、(略)医疗保障(略),进行(略)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二)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聘请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协助开展医保基金内部审计,进一步强化基金管理和提高基金管理使用效率的作用,对医保基金管理实施全过程内部审计监督。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略)年预算资金人民币(略)(¥(略),(略).(略))。
五、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三)近三年行业内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记录。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七、(略)方式
八、资金(略)方式
按照签订(略)服务协议内容(略)服务费用。
九、提交比选文件
有参选意向的承接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并提交比选文件(密封,一正两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资质证明(见承接标准)、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拟配备的项目实施团队成员信息(提供团队成员(略)、资格证复印件等)等,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略)年5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桂丽(略)-(略)
(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