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工(略)机房(略)治(具体详(略)量清单)。
(二)标段划(略):不划(略)。
(三)项目编号:(略)-JL(略)LAH-G(略)
(四)最高限价(含税):¥ (略).(略)(大写:人民币(略))
二、资金来源
此次项目资金已到位,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三、采购范围
采(略)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建设地址:(略)p>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无“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无“三资”背景相应承诺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时间以营业执照(略)时间为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以及缴纳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需缴纳的供应商请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略)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略)采购
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略)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子智能化专业承包(略)级(含(略)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略)专业二级(含以上级)(略)建造(略)项目管理师证书,且不得担任其(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相应声明,格式自拟)。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略)年5月9日(略):(略)至(略)年5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获取地址:(略)子版)时请将法人授权函(包含项目名称)、法人及被授权人(略)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略)公章并将扫描(略)联系代理机构确认登记信息。供应商应准确登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略)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投标人随(略)”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略)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
(三)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略)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略)、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谈判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址:(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略).cn(略)(https:(略).cn/)上(略)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略)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延误或没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略)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投标信息和招标文件充信息(略)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p>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联系人:(略)p>
监督电话:(略)
(略)
地址:(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