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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公告(第二次)。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为满足我院临床、患者用药需求,进一步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更好的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促进中西医结合,经研究,(略)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
供应商遴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综合实力雄厚、药品质量优、服务好,无不良
信用记录的优秀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为我院供应药品。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略)参加遴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略)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二、项目内容包号项目名称数量合同期限签约方式1(略)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供应商遴选(略)年一年一签2(略)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略)年一年一签三、项目解读此次遴选产生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供应商各1家,(略)别负责我院(略)、(略)3年内所需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的配送及相关服务,其中中药饮片为小包装。我院将逐年对中选供应商进行考核,对药品质量不达标、服务不合格的,我院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如遇国家、(略)、(略)政策或法律法规新增或变动,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相应调(略),协商不成时即终止合同。四、参加本次遴选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体见
响应文件);若为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范围(具体见响应文件),(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3.所提供的药品须符合下列要求:3.1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略)版)、《(略)中药材标准》((略)版)、《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略)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略)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略)版)。特别说明:在履约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标准发生变化,应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中未全部涵盖本次采购的所有
清单内容,如原标准中对新标准未涵盖的产品有具体标准要求的,原有标准未废止可继续按原标准执行。3.2质量要求3.2.1中药饮片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酸败等现象。3.2.2有效成(略)、含水量、杂质、灰(略)、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3.2.3饮片外观(略)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3.2.4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支持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3.3其他要求3.3.1集采品种按集采政策要求执行。3.3.2(略)应临床需求增加药品品种,中标企业需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供成都(略)价格依据。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6.配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7.近3年以来未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通报或处罚。所配送药品近3年以来无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略)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1.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委托同一人,同一供应商不得委托多人同时参与遴选活动。2.本次遴选不接受遴选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略)遴选;不允许(略)包与转包。3.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的。六、参加本次遴选项目供应商须知1.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评选文件方面1.1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响应文件(见
附件1)。1.2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响应文件(见附件2)。1.3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供应商遴选评(略)标准(见附件3)。1.4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评(略)标准(见附件4)。1.5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服务)、配方颗粒限价
报价目录(见附件5)。2.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药品配送方面2.1不论配送服务规模大小如何,参选供应商均应承诺保证配送。2.2参选供应商保证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从订单下达之时起,急需药品(略)小时内配送,一般药品(略)小时内配送,节假日照常配送。2.3配送的药品有效期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药品全部有效期的三(略)之二,否则拒收。2.4参选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开始投入服务的时间,其中配方颗粒供应商还须承诺调剂机器、调剂人员投入使用的时间以及设备无法使用时备用调剂机器的提供。2.5参选供应商须符合现行最新相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若有政策或相关法律法规变动,中选供应商须根据政策要求调(略)。2.6本次遴(略)有通过考察等形式确认参选供应商的配送服务能力的权利,供应商有(略)。若供应商存在(略)场调研、资格主体异常、过程违规、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该供应商遴选结(略)无义务解释具体原因。3.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药品及服务费用方面3.1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报价包含所有费用,不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3.2中药饮片和代煎代配饮片同药品执行同一价格。3.3(略)接口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略)煎药费。4.参选文件的式样和签署4.1参选文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4.2参选文件需打印,并由参选企业法人或经参选企业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鲜章,参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4.3所投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略)别根据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鲜章,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由目录后开始标注)。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我院对由于参选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4参选文件包含遴选
资质文件和遴选响应材料。其中遴选资质文件1份(单独密封)。遴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略)别在右上(略)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盖章。正副本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遴选开始时,一次性递交,保证所递交材料清晰完(略)、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遴选公告规定的恕不接收。5.评审及评审委员会(略)参加遴选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供应商不低于3家方才进入遴选评审环节。本次评审由我院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只对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及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进入遴选系数(略)值评定。评审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进行评定,按得(略)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选定得(略)数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我院的药品配送项目合作企业。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略)-(略)。七、(略)1.(略)之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仅限工作日)。(略)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逾期将失去遴选参与资格。2.(略)方式:(略)链接:https:(略).commpvlvq5df3s。3.如有咨询,请在(略)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不再受理遴选咨询。4.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八、遴选时间及地点1.遴选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开始签到,(略):(略)未签到者视作放弃参与遴选评审,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评审。2.遴选地址:(略)3.遴选文件的递交:依序一家一交。4.遴选评审开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略)(北京时间)。5.每家供应商参与遴选评审人员≤2人。九、遴选结果将在7(略)公示。遴选材料5.(略).rar(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