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报废处置的废旧物品(详见“附件1:雅安(略)报废固定资产出售清单”),由(略)方负责清理处置。(略)踏勘时间:5月(略)日(星期二)8:(略)-(略):(略),2:(略)-5:(略),地址:(略)兰(手机号:(略)资产联系人为彭玉娇(手机号:(略))、梁晶晶(手机号:(略))。本次拟出售物品大小、数量等具体参数以(略)踏勘所见实物为准。
二、评选方法和限价:
1.评选方法:最高价中选法;
2.本次出售废旧物品的最低限价为(略),(略),若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3.比选商家填报的(略)价为我院本项目的包干价,拆除、运输、保险等其它费用均由比选商家自行承担。
三、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再生物资回收或废品回收资格。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略)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5.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五、比选响应文件
1.报价表
2.比选公告“四、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4项)证明材料。
3.其他文件和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1、2项资料,及未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略)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星期三)(略)时前(工作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2.(略)地址:(略)
3.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4.(略)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见“附件4:(略)介绍函”。
(2)比选供应商委托经办(略)事宜的代表的(略)复印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5.比选时间:(略)年5月(略)日(星期四)上午(略):(略)点。比选供应商将比选响应文件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送达雅安(略)综(略)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6.本次(略),若本次有效比选家数最终还是未(略)采购管理办法》,采用二次报价或议价方式确定最终中选商家。
七、其他:
1.中选商家在履约期间,需自行为各类施工人员购置工伤保险,因搬运及相关原因造成的工伤安全事故或给我院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选商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中选商家对该批废旧物资拆解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置应当满足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产生的污染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本项目涉及其他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雅安(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