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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5-1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五指山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遴选五指山市2025年民政对象年度核查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为扎实推进(略)年民政对象年度核查工作,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略)民政和退役(略)现面向社会公开避选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承接(略)年民政对象年度核查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略)年民政对象年度核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系(略)民政和退役(略)委托第三方开展民政对象年度核查服务,年度核查对象涵盖(略)在册的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困难群众。 (三)核查户数:约(略)户,实际核查户数以最终提供入户核查的户数为准,实际结算将依据入户成功的户数执行。 (四)
预算金额:约(略)。 二、供应商
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
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略)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人员专家、社工和专业能力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略)。 (6)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略)www.(略).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需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略))。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略)。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所有材料均(略)、装袋密封提交,于文件封面提供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和标准 主要内容: 服务提供方(中标方)需召集并组织入户核查人员(两人一组)深入五指(略)畅好居对列入核查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入户核查。核查对象(略)的,需前往居住地开展入户核查。核查工作需在(略)天内完成,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 1.低保家庭:①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情况、健康状况、家庭关系、户籍信息、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关系等);②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工作及生活状态(含上学、务工、种植、养殖等);③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基本收入和基本刚性支出情况;④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实物类财产情况;⑤核查家庭享受低保金的数额和(略)情况和是否存在“漏保”“错保”现象;⑥核查持低保证和服务卡张贴情况;⑦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略)、户口本、残疾证、疾病证明等)和家庭居住环境进行拍照;⑧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年度
评估核查记录表》等相关表格。 2.特困供养对象 ①核查是否有劳动能力。核查因病因残纳入特困的是否恢复劳动能力;②核查是否有生活来源。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如征地款)等各类收入;③核查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情况。重点核查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现阶段是否有履行义务的能力;④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初步评估,填写《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⑤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情况、健康状况、家庭关系、户籍信息、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关系等);⑥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兄弟姐妹工作及生活状态(含上学、务工、种植、养殖等);⑦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实物类财产情况;⑧核查家庭享受特困金的数额和(略)情况;⑨核查持特困证和服务卡张贴情况;⑩对家庭共同生活人员的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略)、户口本、残疾证、疾病证明等)和家庭居住环境进行拍照并填写《(略)特困救助供养年度核查记录表》《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评价考核表》等相关表格。 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 ①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情况、健康状况、家庭关系、户籍信息、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关系等);②核查儿童的父母生活状态(含死亡、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失踪、重病、重残等);③核查儿童的父母离异后,未共同生活一方(生母或生父)的工作、婚姻情况和健康状况;④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略)、户口本、残疾证、疾病证明等)和家庭居住环境进行拍照;⑤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工作及生活状态(含上学、务工、种植、养殖等)。 4.困难群众(新增监测对象、残疾对象、重病患者、已停保对象等) ①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情况、健康状况、家庭关系、户籍信息、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关系等);②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工作及生活状态(含上学、务工、种植、养殖等);③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基本收入和基本刚性支出情况;④核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实物类财产情况;⑤核查家庭是否存在“漏保”“漏救”现象;⑥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略)、户口本、残疾证、疾病证明等)和家庭居住环境进行拍照;⑦填写《社会救助入户调查表》等相关表格。 核查结果提交: 1.提交与入户户数相对应的一户一档的电子版档案(包含家庭情况、证件照片、家庭照片)。 2.提交与入户户数相对应的纸质相应的表格(如调查表)。 3.提交核查报告一式两份。 三、遴选办法 (一)遴选工作由(略)民政和退役(略)召开会议,对(略)并提交(略)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略)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
报价材料。 (二)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项目供应商;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项目供应商;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在资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以参与遴选单位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与基准值偏差率绝对值最小的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偏差率=|竞价人报价-基准值|基准值。偏差率相同时,以抽签形式确定中选单位。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
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本次遴选结果由(略)民政和退役(略)在(略)发布公示。 四、(略)时间 (一)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5月(略)日,每天上午8:(略)-(略):(略),下午2:(略)-5:(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略)材料将予以拒收。 (二)投递地址:(略),(略)-(略) 五、材料要求 凡有意参加(略)报价的供应商,请将(略)资料在公告截止日前送达(略)民政和退役(略)((略)材料要求详见本公告内容)。所有材料均需盖章,并由供应商(略)确认。本次(略)不接受邮寄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特此公告。(略)民政和退役(略)年5月(略)日相关稿件(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