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略)〕(略)号)及《(略)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略)办法((略))〉的通知》(国统字〔(略)〕(略)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略)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是 。
3. 本章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项 第 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略)站(略)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http://(略).(略).(略).(略):(略)/hodeframe(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略)BA9C8E(略)E(略)B(略)C8EC1E5
(略) (未(略)的供应商应先(略)“供应商(略)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略)),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略)“信(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略)。
8(略)及信用承诺运用:
( 1)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一式(略)份,(略),装订成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9(略)参(略)采购(略)及电子签(略)页“新(略)指南”(略)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略),并制作(略)。《操作手册》(略)地址(http:(略).html)。
(略). 集中(略)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略)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略)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略).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略). 公告媒(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