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一、招商人
(略)(以下简称为招商人)。
招商人拟对海石湾、(略)商铺、库房租赁进行公开招商。
本次招商编号为SYGS—(略)—(略)。
(略)租赁房屋大部(略)座落(略)、为民巷,地处西宁火车站商圈。海(略)商铺位于海石(略)号。部(略)铺面,部(略)仓储库房,房屋建筑结构为砖混,部(略)水电暖齐全,可从事项目为餐饮、百货、商店、物流、仓储等。
三、包件划(略)、招商底价及竞价步长
本次招商共拟设包件(略)个,包件的具体划(略)、招商底价、竞价步长详见附表。
注:竞商报价=(招商底价的单价+增加的竞价步长)x出租面积x(略)个月
四、招商期限
为能更好、更快的完成租赁,以达到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故本次招商划(略)为1个包件。为确保经营稳定并兼顾考虑经营项目后期发展,故招商期限拟定为3年。
本次招商,招商期限为自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履约起3个完(略)年度,每一个履约自然年度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租赁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中商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当年履约保证金按一个完(略)年度合同价的百(略)之十预缴。中商人中途放弃租赁权利时,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招商人同意后中商人可以退租,在房屋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退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如招商人不同意,中商人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房时间:实际交房时间以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的《交房确认书》或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五、合作方式
1.中商人必须(略)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略)相关证照,严格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中商人不得以不能(略)相关经营手续为由缓交或不交房屋租赁费等各项费用。
2.本次招商的房屋以现状进行出租,竞商人自行前往(略)对招租房屋状态进行(略)查看。本出(略)部门(略)审批的业态进行使用,不得擅自将房屋或场地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或场地使用性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或场地结构、乱搭乱建。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改变门窗位置、拆砌承重墙体的前提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专业评审,书面报招商人备案同意后,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严格按照报批的设计文件执行。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房屋或场地,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商房屋的现状(略)规划经营业态,不得从事超出房屋正常功能范围的经营活动。
3.招商期限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屋,清缴经营过程中所有费用,中商人交付的房屋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不得拆除中商人对房屋的装修,维修改造的水、电、暖、消防等设施设备,保证房屋(略)正常运转。
4.本次招商房屋若(略)公司生(略)调(略)及其它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竞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标注的时间期限内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一次性缴付一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具体缴费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略)个工作日之内,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限制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招商人组织的招商、招标活动。
七、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略)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资质真实、信誉良好,无违法及失信记录。
3.本次招商不接受竞商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商。
4.竞商(略)方存在利害关系、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八、竞商(略)及招商文件的(略)
1.竞商人(略)
竞商人须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前在国铁集团(略)址:https(略)完成(略)。未(略)的竞商人应在(略)前先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略)上(略)所填报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略)帐号、手机号等须真实有效,因竞商人(略)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等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略)期间竞商人也可在招(略)上(略)。
2.招商文件(略)时间
(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工作日8:(略)至(略):(略),(略):(略)至(略):(略)),招商文件免费(略)。
3.招商文件(略)地点<(略)西宁(略)。
4.招商文件(略)要求
(略)招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在职证明和(略)复印件各1份;受托人须提供本人(略)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在职证明和经法人签字(略)的(略)(原件)各1份;自然人须出示(略)原件,提供(略)复印件1份;自然人的受托人须出示(略),提供(略)复印件和经自然人本人签字的(略)原件各1份。
九、竞商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商人应按拟竞商的包件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必须按拟参与竞商的包件数(略)别缴纳,每个包件竞商保证金为底价的百(略)之二。
2.竞商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并从竞商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竞商保证金须在(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前转到招商人账户。招商人在竞商保证金到账后,应及时向竞商人提供收据。
3.未按规定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失去竞商资格。
4.竞商保证金退还
(1)竞商人在招商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商人放弃竞商且已提交竞商保证金的,招商人应当自收到竞商人书面告知后(略)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商保证金。
(2)招商人应当在招商结束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
(3)竞商人在提交竞商文件后无故退出竞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商人串通竞商报价,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5)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6)竞商人在召开招商评审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议安排,干扰会场秩序、导致招商评审会议无法正常进行的竞商人则失去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商通知书》发出后,竞商人拒签或未按时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十、竞商文件递交
竞商人应在(略)年5(略)西宁(略)递交竞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略)西宁(略)。
联系人:(略) (略)(电话)
<(略)
开户银行:建行(略)
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