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略))发改(略):
为做好(略)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略)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财建〔(略)〕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符合国(略)产业政策,围绕《(略)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示范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的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产业链,支持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略)项目、应用场景融合示范(略)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略)内(略)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二)项目须符合本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三)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进度安排和建设期限科学合理,项目实施后能够较快带动形成相应的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配套,(略)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四)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略)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略)。
(五)项目需(略)内实施,具备相关建设条件,原则上已开工建设。
三、相关要求
(一)(略)((略)、(略))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开(略)内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有在建(略)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在近3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均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项目真实性,按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承担国家核(略)的项目以及纳入《(略)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可研报告),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土地、环评、节能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并按承诺的目标、任务、时限及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略)((略)、(略))发展改革部门承担项目组织申报推荐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核备等工作,对所推荐项目要进行(略)考察和形式审查,确保真实性,严把质量关。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予以支持,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四、其他事项
(一)具备条件的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格式装订成册,(略)((略)、(略))发展改革部门,(略)((略)、(略))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于(略)年5月(略)日(星期二)下班前将附项目汇总表的正式申报文件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略)发改委高(略)室)。
(二)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5份(附光盘电子版,包含Word、Excel等可编辑版本和PDF版。PDF版需依据顺序要求将相关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项目申报表、信用承诺书、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
(略)((略)、(略))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申报组织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及时知晓有关信息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汇总表
2﹒项目申报表
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5﹒编制项目申报书第三方机构使用情况表
附件.doc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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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略)
(略)年5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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