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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5-1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2025年纯水耗材更换项目采购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各
供应商:中山(略)(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我院 (略)年纯水耗(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山(略)年纯水耗材更换项目 2.
项目编号:ZCB-(略) 3.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比选二、项目内容采购内容服务期采购
预算(最高限价)(略)年纯水耗材更换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人民币(略).(略)1.详细需求请参阅
比选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
报价,如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2.服务时间:按采购人要求3.服务地址:(略)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曾有不良
信用记录但已失效。3.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略);如为(略)支(略)总所(略)总所出具给(略)支机构的授权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略)包本项目。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注:响应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响应资格。)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1.仅受理以快递方式向本院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原件一式(略)份(正本1份副本3份),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略)至(略)换项目,(略)正文须包含:响应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 迟于接收截止时间寄达我院的,视为无效响应。指定收件地址:(略)1号中山(略)收件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六、评审会议时间:待(略)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供应商无需出席)七、其他:成交供应商须免费向采购人提供一份盖章扫描版(略),(略)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如不提供,将可能影响合同签订。 中山(略)年5月(略)日
附件:中山(略)年纯水耗材更换项目公开比选文件.doc(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