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交通7号线、8号线、(略)号线餐厅智能结算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略)交通7号线、8号线、(略)号线餐厅智能结算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
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略)交通7号线、8号线、(略)号线餐厅智能结算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略)展(略)公司。
1.3 采购项目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略)交通7号线南环车辆段餐厅、东赵停车场餐厅,8号线圃田车辆段餐厅、(略)停车场餐厅、(略)号线河西车辆段餐厅计划(略)年投入使用,供餐方式小碗菜,须采购餐厅智能结算设备。
1.5 合同包划(略):本项目划(略)为1个合同包。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口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略)交通7号线南环车辆段餐厅、东赵停车场餐厅,8号线圃田车辆段餐厅、(略)停车场餐厅、(略)号线河西车辆段餐厅。上述餐厅计划投入使用,须采购智能结算设备所需(略)、设备、餐具。详见采购需求。
2.2 计划供货期:自通知进场之日起(略)日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
2.3交货地址:(略)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5质量保证期:餐厅智能结算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自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供应商
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本比选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时间在(略)年(略)月(略)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略)(须包含餐厅智能结算台、餐具等)或餐厅智能结算设备供货业绩。
3.2 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4 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
获取 4.1本项目公告发布前已完成(略)审核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略)、
报价;
4.2初次(略)的供应(略)成为合作伙伴,具体流程如下:
4.2.1供(略)站(略)用户,获得账号及密码,供(略)操作手册》;
4.2.2供应商获取(略))发出成为合作伙伴的申请(操(略)供应商操作手册》中“合作伙伴邀约”);
4.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供应商将下列资料(略)至指定(略)受理。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略)-(略)),进行电话远程审核,复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PDF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情况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PDF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略)明或法定代表人(略)扫描件(PDF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略)中(略),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仅递交法定代表人(略)明)。
(3)授权代理人(略)扫描件(PDF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略)扫描件(PDF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承诺函扫描件(PDF版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略)中(略))。
具体(略)中(略)《操作手册》(略)服务热线(略)-(略)-(略)。
4.3成为合作伙伴后,供(略)(https:(略).com),在“销售-供应商报价”页面(略)单据进行参与完(略)上比选采购文件。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略)年5月(略)日至递交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4供(略)、审核、成为合作伙伴等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略)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不见面形式: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略)填写报价(报价不允许漏项)并(略)响应文件。
注:(略)的响应文件包含响应文件PDF版、响应文件word版(Word文档格式:文本为DOC或DOC(略)格式)。响应文件PDF版应为供应商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并进行扫描后生成。
5.2(略)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保持一致,报价均为含税价格。
5.3(略)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略)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略)递交形式: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略)/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郑州交通发展(略)((略)www.(略).(略)(https:(略).com)、(略)((略)www.(略).cn/)上发布。
7.联系方(略)
地址:(略)o.cn
采(略)
地址:(略)6(略)北塔(略)
联系人:(略)r>电话:(略)-(略)
(略)机关纪(略)术服务热线:(略)-(略)-(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