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略)组织开展(略)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复审工作,在复审申请截止时间前,(略)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在“(略)装(略)”提交了复审申请,9家未提交复审申请。
(略)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提交复审申请的(略)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略)、(略)公(略)、香港华(略)等8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综合实力较强,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发挥产业链发展核心引擎作用,有力(略)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他(略)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需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研发创新、标准编制等方面的能力,高标准完成产业基地工作任务。
现(略)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通过复审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略)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应(略),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情况核实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略)住(略)。
通讯地址:(略)lign: left;"> 邮编:(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略)电话:(略)-(略)。
附件:(略)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通过复审名单
(略)住(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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