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将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意见 (如不同意,请注明理由)反馈至(略)综合项目科。(略)运输经营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亦可通过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反馈意见,但须同时提供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略)明材料(包括(略)复印件和经营承包合同复印件)以及所提意见的证明资料。
联系人:潘思伶
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yle="text-align:left;text-indent:(略)px;line-height:(略)px;background:white">Email:(略)n>
受理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事项 |
(略)-(略) |
申请(略)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包车客运((略)内((略)际、(略)际))。 |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