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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5-13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船闸土建及构筑物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南(略)年度船闸土建及构筑物(略)星维修项目JSZC-(略)-JHRA-C(略)-(略)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略)(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JHRA-C(略)-(略)项目名称:南(略)年度船闸土建及构筑物(略)星维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略)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
报价(略)结算价=经(略)审定价*(1-优惠率)。采购需求:对南(略)所属各船闸((略)下坝船闸管理所、南京杨家湾船闸管理所、(略)玉带船闸管理所、(略)秦淮河船闸管理所、南京洪蓝船闸管理所)水工建筑物、助航设施、附属设施实施(略)星维修(不含中小修)。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本合同范围内的(略)的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当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合同履行价款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审定价达到(略)时,合同自动终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略)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略)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略)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略)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略)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略)采购活(略)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略)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2)项目经理:(略)专业二级及以上(略)建造师执业资格,(略)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条“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略)采购活动。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略)”(略)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略)方式:供应商登(略)”(略)用户(略)”)→“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略)并进行操作。售价:0.(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略)-(略):(略)(北京时间)地(略)五、开启时间:(略)-(略)-(略):(略)(北京时间)地(略)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2.集中考察(略)及答疑时间、地址:(略)5月(略)日上午(略):(略),地址:(略)最远。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略)踏勘和答疑,视同放弃(略)踏勘和答疑,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略)踏勘,但也不会以此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参加(略)踏勘和答疑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政府(略)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略)“(略)”首页(ht(略)采购(略)页面(http:(略).(略).(略).(略):(略)hodeframe(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略)BA9C8E(略)E(略)B(略)C8EC1E5)(略)(未(略)的供应商应先(略)‘供应商(略)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略)),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略)“信(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略)采购资格审查环节(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4(略)参(略)采购(略)及电子签(略)页“新(略)指南”(略)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略),并制作(略)。《操作手册》(略)地址(http:(略).html)5.本项目采购公(略)、(略)发布。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略)单位地址:(略)9号B7(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略)-(略).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略)-(略)-(略)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