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略)的委托,(略)公司扬(略)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略)评估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略)天,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略)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略)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略)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按季度缴纳的,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略)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经相关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略)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2、地址:(略)3、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供应商二选一
①线下方式:供应商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略))、(略)(原件)至代理机构;
②(略)方式:供应商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略))、(略)(原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式自拟、(略),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的扫描(略)>
4、售价:(略)/份,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自行勘察(略)。
2、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电子版(略)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当(略)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略)用于辅助评审和采购单位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略)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略)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根据苏(略)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磋商 不收取 磋商保证金。
7、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人(略)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地址:(略)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扬州(略)公司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