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略),简称“中国境内”)(略)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略)明或法定代表人(略)及法定代表人的(略)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
(1)投标人上两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如投标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
(1)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均指实际缴纳时间)的企业缴纳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凭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在此期间依法免税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3)营业执照(略)时间距开标当日不满(略)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函用以说明无法提供纳税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略)
(略)站核实本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的资料。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略)
通过(略)站核实本企业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通过“国家(略)站查询并(略)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并(略)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8、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
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9.投标人须在中标后严格履行投标文件、合同规定内容和所有承诺、义务;如故意违反,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三年内拒绝投标人参(略)的招标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中选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略)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略)、中标后不允许(略)包与转包: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略)、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
备注:投标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